开元股份: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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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18 18: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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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5-19

证券简称:开元股份 证券代码: 300338

长沙开元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修订稿)

长沙开元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八年五月

长沙开元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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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一、本激励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长

沙开元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订。

二、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 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

定向发行长沙开元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A 股普通股。

三、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不超过 644 万股, 约占本激励计划

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33,961.9692 万股的 1.90%。 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

励对象所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

四、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

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限

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或授予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予以相应的调整。

五、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272 人, 为本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时

在公司控股子公司( 即上海恒企教育培训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和控股子公司) 任

职的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

六、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上市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

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七、公司不存在《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

激励的下列情形:

(一)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

利润分配的情形;

长沙开元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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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五)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八、 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参与本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成为激

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一) 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二) 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三)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四)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五)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六)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九、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

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十、激励对象承诺,若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自相关信息披露文

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股权激励计划所获得

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十一、 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十二、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之日起 60 日内,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召

开董事会对激励对象进行授予,并完成登记、公告等相关程序。 公司未能在 60 日

内完成上述工作的,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失效。

十三、 本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要求。

长沙开元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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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章 释义...........................................................................................5

第二章 本激励计划的目的与原则 ......................................................7

第三章 本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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