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13
财务报表附注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为无锡银邦铝业有限
公司,于 2010 年 12 月依法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 2012 年 7 月 18 日在深证证券交易所上
市,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200704074497B 的营业执照。
经过历年的派送红股、配售新股、转增股本及增发新股,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累
计发行股本总数 82,192 万股,注册资本为 82192 万元,注册地址及总部地址:无锡市新区鸿山街道后宅,实际控制人为沈健生和沈于蓝。
(二)公司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属有色金属压延行业,主要产品或服务为钎焊用铝合金复合板带箔、铝钢复合带材、钎焊用铝合金板带箔等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
(三)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和报出日期
本财务报表经公司董事会于 2022 年 3 月 29 日批准报出。
(四)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子公司名称 子公司类型 级次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 (%)
无锡银邦防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 全资子公司
邦防务”) 2 100 100
贵州黎阳天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黎 控股子公司
阳天翔”) 3 97.91 70
无锡卓利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 全资子公司
下简称“卓利合伙”) 2 100 100
天津市杰邦汇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 控股子公司 87.83
津杰邦”) 3 87.83
2021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有关子公司的情况参见本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
益”。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 年修订)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持续经营
本公司对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
疑的事项或情况。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三、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自公历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3、营业周期
本公司的营业周期为 12 个月。
4、记账本位币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分步实现企业合并过程中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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