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文: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曹中)
新文退资讯
2023-04-26 23:49:15
  • 1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3-04-27

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曹中)

二○二三年四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2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认真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2022年度召开的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2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参加董事会情况

2022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9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任期内本年召开 是否连续两次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董事会次数 未亲自出席

9 9 0 0 否

2、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本人在参加会议前,认真阅读、详细研究和调查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相关材料。在会议上,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各项议案均独立负责的发表意见。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2022年度,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本人对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积极研究分析,发挥独立董事专业优势,严格审核、重点研究重大事项决策程序的科学性、合理性,发表相关独立意见如下:

1、2022年5月1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对《关于聘任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的事项》、《关于制定公司新聘任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绩效及薪酬方案的事项》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年5月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对《关于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事项》、《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事项》、《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事项》分别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对《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事项》、《关于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事项》、《关于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事项》、《关于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事项》、《关于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事项》、《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事项》、《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事项》、《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事项》、《关于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事项》、《关于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事项》、《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事项》、《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意认购对象免于发出要约的事项》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2年8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对《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关于全资子公司向控股股东之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分别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对《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事项》、《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关于全资子公司向控股股东之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2年9月1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对《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事项》、《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的事项》、《关于激励对象参与股权激励计划获授公司股份数量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的事项》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22年9月3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对《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