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6
证券代码:300331 证券简称:苏大维格 公告编号:2024-033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24 年 4 月 4 日发出增
加临时提案暨会议补充通知。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4 月 16
日的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4 月
16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 14:00 在苏州工业园区新昌路 68 号公司
三楼多功能会议室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林森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12 人,代表公司股份 105,291,507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已扣除公司回购专户股份数)的 40.8502%,其中:参加现场会议并有效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4 人,代表公司股份81,919,87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已扣除公司回购专户股份数)的
31.782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8 人,代表公司股份 23,371,63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已扣除公司回购专户股份数)的 9.0676%。
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逐项审议了会议通知中的各项议案,并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5,215,7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80%;反对 75,7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2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 33,901,75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69%;反对 75,78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3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
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被担保方之一控股子公司苏州迈塔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苏州视讯通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关联方,被担保方之一控股子公司苏州维业达触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业达”)少数股东中苏州工业园区维舟光显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关联方,根据相关规则,关联股东陈林森持有的公司股份 47,659,390 股、关联股东朱志坚持有的公司股份2,382,568 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55,173,76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28%;反对 75,7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
网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 33,901,75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69%;反对 75,78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3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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