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安科技:宜安科技独立董事(黄利萍)2023年度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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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 19: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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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5


独立董事(黄利萍)2023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2023 年 4 月 19 日,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
议案》,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后,本人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在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4 月 19 日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及要求,全面关注公司发展状况,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
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在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4 月 19 日期
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简介

黄利萍,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正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湖南省会计领军人才、湖南省会计咨询专家、湖南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指导老师、湖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财务评审专家。曾任湖南开元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控审计部部长,现任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职员、湖南
耐普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及欧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1 月 16 日至
2023 年 4 月 19 日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在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4 月 19 日期间,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 2023 年度履职概况


(一)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

为了强化董事会的决策功能,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在2023年1月1日至4月19日期间,公司未召开审计委员会。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2023年1月1日至4月19日期间,公司未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3、提名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在2023年1月1日至4月19日期间,共参加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就换届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进行了审议。

本人认为:上述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并履行了对外披露义务,会议议案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

在2023年1月1日至4月19日期间,公司共召开1次董事会会议,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均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没有缺席会议的情况。在召开董事会前,本着严谨负责的态度,本人主动了解和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
料,并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在会上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就其中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为公司董事会作出正确决策起了积极的作用。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
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本人认为:上述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并履行了对外披露义务,会议议案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股东大会会议

在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4 月 19 日期间,公司共召开 1 次股东大会,本人未列席股
东大会。

本人认为,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四)独立董事特别职权履行情况

在2023年1月1日至4月19日期间,本人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与公司其他两位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共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2023 年 4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就关于换届选举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在2023年1月1日至4月19日期间,本人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对公司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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