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安科技:董事会决议公告
宜安科技资讯
2024-04-24 19: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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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5


证券代码:300328 证券简称:宜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2 号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 年 4 月 23 日,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宜安科技”或 “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传真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
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9 人,实
际参与表决董事 9 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守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
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刘建秋先生、许民利先生、项荣先生及离任独立董事刘祖铭
先生、黄利萍女士、张少球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
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具体
内容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经核查认为: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真

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0,692.02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5.6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40.68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3.62%。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406,808.17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50,320,187.91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应当提取利润的10%,即5,032,018.79元作为法定公积金,2023年度当年母公司实现可供分配利润45,288,169.12 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余额 120,078,826.41元,2023年度母公司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165,366,995.53元。

鉴于公司目前资金现状,且2023年公司盈利水平也没有得到大幅改善,可供分配净利润较低,综合考虑短期生产经营和长远可持续发展,为保障公司扩大再生产
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董事会认为: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资金情况以及未来发展需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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