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章程,满足“上市供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须”即可实施回购,当前
海达股份股友
2019-08-09 1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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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根据公司章程,满足“上市供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须”即可实施回购,当前股价较2018年1月的最高点已下跌近70%,请问是否触发上述条件?如果没有,请具体说明满足上述条款的具体情形。 【答】海达股份:您好!公司股价发生变动是多种原因综合导致,公司经营情况稳定、合法合规,经营成果均依法依规在历年定期报告中披露,未侵害股东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须”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其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2)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跌幅累计达到30%。如满足上述条件,“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公司如有回购计划,会按规定及时披露信息,请关注公司公告。¶¶2019-08-13 09:0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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