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0-23
证券代码:300318 证券简称:博晖创新 公告编号:临2018-059
北京博晖创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博晖创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日期及变更原因
1、变更原因
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根据上述财会[2018]15号文件的规定,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的相关内容进行相应的变更。
2、变更日期
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之日起执行。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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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根据财政部的上述修订要求,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了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在资产负债表中新增“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项目;
2.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3.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工程物资”和“在建工程”项目合计并入“在建工程”项目;
5.在资产负债表中新增“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项目;
6.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7.将资产负债表中原“专项应付款”和“长期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长期应付款”项目;
8.在利润表中新增“研发费用”行项目,将利润表中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在该新增的项目中列式;
9.在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目下新增“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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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分别反映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应予费用化的利息支出和企业确认的利息收入。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列报的调整,不会对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影响。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2018年10月2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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