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317:珈伟股份问询函
珈伟新能资讯
2018-07-18 09: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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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7-18

关于对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

创业板问询函【2018】第307号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工商资料显示,你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阿拉山口市灏轩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灏轩投资”)持有深圳投之家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之家”)35.24%股份,自2018年6月15日成为投之家的股东。你公司近日披露了《澄清公告》《关于股东有关投之家事件的说明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称,公司及灏轩投资从未参与投资投之家,灏轩投资未提供过投之家股东工商变更所需资料,也未同意该变更。请你公司核实并说明以下事项:



1、《公告》称,投之家2018年6月15日股权变更的相关备案文件存在伪造嫌疑,灏轩投资将进一步寻求权威部门的认证,请你公司补充说明详细情况以及“权威部门的认证”的具体内容。



2、6月中旬投之家发布《投之家获上市公司母公司4.09亿元B轮融资》平台公告称,投之家宣布获得上市公司珈伟股份母公司B轮融资,融资规模达4.09亿元,上市公司平台以2.11亿元收购原股东35.24%的股权,同时通过增资1.98亿元,获得19.76%股权,直接或间接持有投之家总共55%的股权,获得平台控股权。多家媒体对此进行了转载。请补充说明你公司、灏轩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知晓投之家2018年6月15日股权变更的时点,是否与投之家及其股东、实际控

制人取得联系并采取了有效措施,已采取及将要采取的核查措施和法律手段。



3、请说明丁孔贤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情况,包括股权质押总数量、总金额、占其股份总额的比例及资金用途,是否存在投资投之家及其他P2P互联网金融行业的情形;并逐笔报备其股权质押的质权方、质押起止时间、股权质押融资金额、数量、占比、警戒线价格和平仓线价格,以及质押融资的用途,款项回收的可能性和具体安排。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7月2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



特此函告。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18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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