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黄惠红)
本人作为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2023 年度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 勤勉尽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3 年度履职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黄惠红,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历任深圳市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资产评估师,深圳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师、注册会计师,深圳市中锋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深圳市永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任合伙人、资产评估师、注册会计师,现任职于深圳永信瑞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任合伙人。2021 年 1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现将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二、2023 年度履职情况
本人在任职后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 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一)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 4 次股东大会,本人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因工作
原因请假未列席外,其余 3 次会议均列席参会。
(二)出席董事会情况
应出席 实际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投票情况 是否连续 2
姓名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 (反对次 次未出席会
(次) (次) (次) 数)(次) 议
黄惠红 16 16 0 0 0 否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审计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次) 实际出席次数(次)
6 6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召开了委员会日常会议,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掌握 2023 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四)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年度参加 亲自出席(次) 缺席(次) 备注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次数
(次)
1 1 0 -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对必要事项发表意见,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自身履职需求进行现场办公,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表决结果。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五)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审计委员会其他委员和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就相关审计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六)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定期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同时,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不断学习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并认真
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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