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维医疗: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4年04月)
戴维医疗资讯
2024-04-08 19:15:14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4-09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与规范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 委托理财业务的管理,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保证公司资金、财产安全,有效防范、控制委托理财决策和执行过程中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在国家政策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相关业务规则允许的情况下,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在控制投资风险并履行投资决策程序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原则,对闲置资金通过商业银行理财、信托理财及其他理财工具进行运作和管理,在确保安全性、流动性的基础上实现资金保值增值的行为。

以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

第二章管理原则


第三条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应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
投资、保值增值” 的原则,以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的发展为前提条件,理财产品项目期限应与公司资金使用计划相匹配。
第四条 公司用于委托理财的资金为公司自有的闲置资金,不
得挤占公司正常运营和项目建设资金,国家专项补助的资金、公司贷款取得的资金等融资渠道筹集的资金不得进行委托理财。政府专项补助的资金、公司通过贷款等融资渠道筹集的资金不得进行委托理财。
第五条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必须充分防范风险,现金理财产品
的发行主体应当是商业银行,该商业银行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交易标的必须是低风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

第六条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在规范运作、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应
尽可能获得最大收益。

第七条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时,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的审批
权限、决策程序、实施与监控、核算管理及信息披露等执行,并根据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确定投资规模。

第八条 必须以公司名义设立理财产品账户,不得使用其他公司
或个人账户进行与理财业务相关的行为。

第九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一律视同公司的委托理
财行为,按照本制度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关审批决策程序。

第三章 审批权限及实施

第十条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应按如下权限进行审批:

(一)公司用自有的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委托理财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千万元人民币的,应当在投资之前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委托理财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千万元人民币的,还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可授权总经理在一定投资额度、品种和期限内具体组织实施,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审批每笔委托理财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第十一条 在具体执行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委托

理财方案时,应严格遵循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所批准的方案。

公司财务部负责根据公司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及利率变动、以及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关于委托理财的决议等情况,负责投资前论证,对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投资规模、预期收益进行判断,对理财产品进行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必要时聘请外部专业机构提供投资咨询服务。由公司财务部提出投资申请,申请中应包括资金来源、投资规模、预期收益、发行主体资信、投资品种、投资期间、风险评估和可行性分析等内容,报公司审计部初审,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四章 信息披露

第十二条 公司委托理财方案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在有关决议公开披露前,应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备相应的委托理财信息,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监管。

第十三条 公司披露的委托理财事项应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包括目的、金额、方式、期限等;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三)需履行审批程序的说明;

(四)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五)委托理财及风险控制措施;

(六)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其他必要信息。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