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天山: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和民事裁定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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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5 18: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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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2-06


证券代码:300313 证券简称:*ST天山 公告编号:2024-005
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和民事裁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4 日收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新疆高院”)就公司与大象广告股权转让方关于股权转让纠纷一案的(2023)新民终 120 号《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案件基本情况及前期信息披露情况

2019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就与 33 名大象广告股权转让方的股权转让纠纷一
案向昌吉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收到(2019)新 2301 民初 7640 号《昌吉市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经法院审查,该案件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法院于
2019 年 10 月 28 日立案审理。

上述部分股权转让方包括芜湖华融渝稳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刘柏权、武汉泰德鑫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吉林市华睿信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优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新疆新域博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罗爱平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对管辖权提出异议,认为该案应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昌吉州中院”)或新疆高院审理。2020年 4 月 9 日,昌吉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将本案移送至昌吉州中院审理。

部分股权转让方包括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天鹰合正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载归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锦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烟台汉富满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广州市陆高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北京汉富融达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东莞市卓金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温巧夫、北京天星盛世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苏召廷、东莞市东博贸易有限公司、新余天鹰合正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前海昆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笛信投资管理事务所、张惠玲、芜湖华融渝稳投资中心(有
限合伙)、刘柏权、吉林市华睿信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罗爱平、华融天泽投资有限公司不服昌吉市人民法院(2019)新2301民初7640号民事裁定,向昌吉州中院提起上诉,请求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昌吉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新 2301 民初 7640 号民事裁定书,将本案移送至新疆高院审理;公司不服昌吉市人民法院(2019)新 2301 民初 7640 号民事裁定,向昌吉州中院提起上诉,请求昌吉州中院依法裁定撤销昌吉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新 2301 民初 7640 号民事
裁定书,即该案继续由昌吉市人民法院审理。2020 年 10 月 13 日,昌吉州中院
作出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2021 年 4 月 6 日,公司收到昌吉州中院送达的公司与 33 名转让方股权转让
纠纷一案的(2021)新 23 民初 23 号《传票》、《受理案件通知书》等文件。公
司诉 33 名转让方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已由昌吉州中院 2021 年 3 月 2 日立案,由于
部分被告未完成送达程序,该案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进行庭前证据交换,待送达
完毕后开庭审理。

2021 年 5 月 25 日,公司收到昌吉州中院送达的公司与 33 名转让方股权转
让纠纷一案的(2021)新 23 民初 23 号《传票》。2021 年 6 月 17 日,该案在昌
吉州中院举行了部分证据交换和部分质证。

2021 年 6 月 17 日,公司收到昌吉州中院送达的公司与 33 名转让方股权转
让纠纷一案的(2021)新 23 民初 23 号《传票》。2021 年 7 月 14 日、15 日、16
日,该案在昌吉州中院举行了部分证据交换和部分质证。

2021 年 7 月 16 日,公司收到昌吉州中院送达的公司与 33 名转让方股权转
让纠纷一案的(2021)新 23 民初 23 号《传票》,该案原定于 2021 年 8 月 12
日在昌吉州中院开庭审理。后因疫情管控政策,部分被告向昌吉州中院申请了延期,该案未如期开庭。

2021 年 9 月 25 日,公司收到昌吉州中院送达的公司与 33 名转让方股权转
让纠纷一案的(2021)新 23 民初 23 号《传票》。2021 年 10 月 14 日,该案在
昌吉州中院当日进行了开庭审理,当日庭审程序未完结。


2021 年 10 月 15 日,公司收到昌吉州中院通过“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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