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25
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经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2018年度)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19年5月15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2018年度)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5月15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5月14日—2019年5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19年5月15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4日15:00至2019年5月1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
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者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系统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出席会议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19年5月8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其他本公司邀请的人员。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总部(广州市天河区科韵路16号广州信息港A栋12楼)1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拟审议的议案如下:
1、审议《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18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审议《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深圳市倍泰健康测量分析技术有限公司2018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业绩补偿方案暨回购注销对应补偿股份的议案》。
8、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9、审议《关于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李红滨先生、王卫东先生、罗乐先生将分别在本次年度股东大
会会议现场作述职报告。
(二)上述议案中,议案2已经公司2019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九次(2018年度)会议审议通过;除议案2外其它议案已经公司2019年4
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2018年度)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
请见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
关公告。议案5、议案7和议案8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参加股东大会表决的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提案 备注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