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25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之
专项核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规的要求,作为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或“宜通世纪”)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深圳市倍泰健康测量分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泰健康”)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第二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宜通世纪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核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方炎林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453号),宜通世纪向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汇银富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4名特定投资者合计发行44,018,264股股份,募集资金总额为481,999,990.80元。2017年6月23日,本次发行的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已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广会验字[2017]G1603780010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根据上述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珠江新城支行及广发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重大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元
专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余额
平安银行广州珠江新城支行 15000084811210 453,445.74
三、2018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
单位:万元
本年度投入募集
募集资金总额 48,200.00 0.00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