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0-23
证券代码:300309 证券简称:吉艾科技 公告编号:2018-101
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1月7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1月6日至2018年11月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6日下午15:00至2018年11月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详见附件1。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东账户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6、股权登记日:2018年10月31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8年10月31日(星期三)(如遇停牌或休市,以该日前最后一个交易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股东大会见证律师、保荐机构代表。
8、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11号中汇广场A座1101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18年10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关于提名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请参见公司于2018年10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以上非职工代表监事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
3、《关于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
容请参见公司于2018年10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1.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关于提名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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