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7-31
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作为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认真审阅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后,基于独立的立场,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吉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吉创”)发展前景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本次为新疆吉创申请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公司本次提供担保事项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审核通过。
(此页无正文,为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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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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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炳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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