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兴股份:审计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裕兴股份资讯
2024-04-28 15:3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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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9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
情况的报告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于 2012
年 3 月 2 日成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
245 人,注册会计师 1,6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660 人。

信永中和 2022 年度业务收入为 39.35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29.34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8.89 亿元。2022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6 家,收费总额 4.62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37 家。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信永中和近三年(2021 年至 2023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

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35 名从业
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
行业自律监管措施 3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审计费用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当年审计工作情况、市场价格等因素协商确定。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信永中和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对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鉴证,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业务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信永中和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
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裕兴股份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
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信永中和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信永中和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注册会计师与财务报表审计相关的责任、计划的审计范围和时间安排、审计过程中遇到的重大事项、关键审计事项、审计报告类型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进行了审查,认为信永中和在执业资质、业务规模、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记录、独立性方面拥有足够的经验
和良好的执业团队,熟悉公司业务,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与信永中和负责审计工作的会计师就 2023 年度审计工作中注册会计师与财务报表审计相关的责任、人员独立性、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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