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4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2021 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调整激励计划授予价格、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
条件成就、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相关事项的
法 律 意 见 书
康达法意字【2024】第【1532】号
二〇二四年四月
释 义
在本文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下述含义:
本所 指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云意电气/上市公司/ 指 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激励计划(草案)》 指 《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2021 年-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考核管理办法》 指 《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2021 年-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激励计划 指 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2021 年-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 指 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分
次获得并登记的本公司股票
激励对象 指 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获得限制性股票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核心管理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授予日 指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日期
授予价格 指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时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获得公司
股票的价格
有效期 指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到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
属或作废失效的期间
归属 指 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满足获益条件后,上市公司将股票登记至激
励对象账户的行为
归属条件 指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设立的、激励对象为获得激励股票所需满
足的获益条件
归属日 指 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满足获益条件后,获授股票完成登记的日
期,必须为交易日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自律监管指南第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
1 号》 办理》
《公司章程》 指 《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
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2021 年-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激励计划授予价格、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 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康达法意字【2024】第【1532】号
致: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接受云意电气的委托,作为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业务办理指南》等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仅基于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发表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对所查验事项是否合法合规、是否真实有效进行认定,是以现行有效的(或事实发生时施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政府主管部门做出的批准和确认、本所律师从国家机关、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资信评级机构、公证机构等公共机构直接取得的文书,或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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