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有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同有科技资讯
2013-04-28 10:28:55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2-03-12

   声明: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

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

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 36 号湖北大厦 1803 室)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 8 层)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票数量 1,500 万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21.00 元
发行日期 2012 年 3 月 13 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6,000 万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泽湘、杨永松和佟易虹
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
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公司股东沈晶、肖建国、袁煜恒、罗华、王磊、李焰、
方仑、谢红军、戴杰华、何广韬、郝文霞、王成武、周双
杨、陈儒红、邓道文均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 股份公司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自
股份的限售安排、股东 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到二十四个月内,出售的股
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
的承诺 份不超过其所持有股份的 50%;(3)自增资事项完成工商
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
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新增股份,也不由股份公
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同时,除上述锁定期外,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的周泽湘、杨永松、佟易虹、沈晶、肖建国、王
磊和陈儒红还承诺:(1)在各自任职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
不超过各自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2)在离职后半
年内,不转让各自所持有的公司股份;(3)在首次公开发

1-1-1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文属于研究报告栏目,仅为机构或分析人士对一只股票的个人观点和看法,并非正式的新闻报道,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