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9
证券代码:300302 证券简称:同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2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23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
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净利润-190,153,113.31 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0 元,加期初未分配利润 270,656,737.10 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80,503,623.79 元。
鉴于公司 2023 年度业绩亏损,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公司董事会拟定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3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余额结转入下一年度。
二、2023 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由于公司 2023 年度业绩亏损,同时考虑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并结合当前的宏观经济环境、公司未来生产经营的资金需要等因素,经公司董事会讨论,拟定上述利润分配方案,以保证公司财务健康状况,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稳定、长效的回报。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计划
公司的 2023 年度未分配利润余额结转入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日常营运资金的需求,结合公司 2023 年度的经营情况,从公司长远发展、以股东利益出发等方面综合考虑,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提升产品竞争力和业务拓展,为公司后续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
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严格执行相关的利润分配制度,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四、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 2023 年度经营与
财务状况,并结合公司 2024 年度发展规划而做出的,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该利润分配方案有利于提高财务稳健性,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的情形,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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