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方集团: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ST长方资讯
2019-01-15 19:3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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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01-16



证券代码:300301 证券简称:长方集团 公告编号:2019-003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1月14日,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和现场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1月10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2人),独立董事吴玲女士和方志刚先生以电话方式参加会议并以通讯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敏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认真研究,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公司及其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9年度拟向银行申请调整授信总额度或申请新的授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2,000万元。具体审批额度以银行最终批准额度为准,银行授信额度批准后公司将根据实际需求向银行申请发放贷款。公司拟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经合法授权的其他人员办理上述授信相关事宜。



经表决: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提供担保总额度规划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提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决策效率,在保证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统筹安排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事宜,规划2019年度拟提供担保总额(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主体提供的担保)不超过人民币312,000万元(含已生效未到期额度)。担保形式

包括:上市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下属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具体担保期限、实施时间等按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最终商定的内容和方式执行。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单次或逐笔签订具体的担保协议。公司拟授权董事长或经合法授权的其他人员办理上述担保相关事宜。



经表决: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投资合作协议书>的议案》;



公司与临空管委会产业引导基金管理方南昌临空产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空产业投资公司”)于2019年1月14日就合作事宜签订《投资合作协议书》,临空产业投资公司以现金出资,公司以机器设备出资,共同设立项目公司,注册资本共9亿元,临空产业投资公司以现金出资4.4亿元,持股48.8889%,公司以机器设备出资4.6亿元,持股51.1111%,机器设备评估价值不足的部分,由公司以现金补足,资金使用必须全部用于临空项目公司的建设发展,且按经区管委会报批的使用计划进行监管使用。注册资本分两期出资,一期注册资本6.12亿元:临空产业投资公司出资3亿元,公司出资3.12亿元;二期注册资本增加到9亿元:待项目公司在当地实际生产纳税超过3000万元后4个月内,经区管委会审批后,临空产业投资公司和公司以增资扩股的形式增资到位,临空产业投资公司出资1.4亿元,公司出资1.48亿元。临空产业投资公司投资期限为5年,公司拟自第4年底起以人民币4.4亿元的价格分期回购临空产业投资公司的出资额,最终回购金额以临空产业投资公司实际投入资金为限。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经表决: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审议转让部分机器设备的议案》;



为盘活公司资产,优化资产结构,提高资产运营效率,2018年3月5日,公司与深圳市炫硕智造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炫硕智造”)签订了《补充协议》,公司将部分生产效率低下的机器设备转让给炫硕智造,抵冲所欠设备款,转让价款为15,475,000元。



公司在自查中发现,由于工作人员对信息披露规则理解不准确,未按相关规

则履行审批手续和信息披露义务,现补充审议该交易。



封装设备更新换代较快,本次转让的设备因生产效率低下而无法满足公司生产需求,转让该设备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本次设备转让预计将影响公司2018年度利润-25,304,746.92元(实际数据以会计师审计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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