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中社11月28日电*ST长方(300301)发布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司因与深圳市华旗源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及普宁市华旗源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存在服务合同纠纷,向广东省普宁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支付服务款项本金6316万元及利息617万元。公司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追加邓辉斌为被告,并请求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近日,公司收到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判决深圳华旗源和普宁华旗源应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6316万元及利息。如果被告未按期履行义务,将按法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9万元由被告承担,保全费5000元由公司负担。尽管该服务款项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但因判决结果尚未生效且回款存在不确定性,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
2024年前三季度,*ST长方实现收入3.78亿元,归母净利润-374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