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鼎宇佑: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ST峡创资讯
2017-08-16 17:4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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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8-17

证券代码:300300 证券简称:汉鼎宇佑 公告编号:2017-102

汉鼎宇佑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汉鼎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412号)核准,汉鼎宇佑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5,983,716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8.38元。截止2016年4月18日,本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5,983,716股,募集资金总额1,396,580,700.08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13,312,530.0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83,268,170.05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6]第02230069号验资报告。

2016年度,募集资金净额1,383,268,170.05元,利息收入6,138,579.77元,手续费支出 400.42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1,389,406,349.40元。其中 “基于智慧城市的互联网金融平台”项目投入金额为165,413,328.67元,补充流动资金701,814,023.33元,置换资金 95,630,647.58元。

2017年1-6月,募集资金投资“基于智慧城市的互联网金融平台”项目,本期投入金额为20,198,999.56元,累计投入金额为185,612,328.23元,补充流动资金701,814,023.33元,置换资金95,630,647.58元,手续费支出400.42元。截止2017年0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408,924,302.86元,其中募集资金净额为400,210,770.49元,利息收入为8,713,532.37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3-

板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2014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汉鼎宇佑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本公司于2016年5月18日连同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汉鼎宇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和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保俶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汉鼎金服在上述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存款账户。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16年06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为利于集中优势资源、减少中间环节,提高公司营运效率、降低经营成本,为利于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将“基于智慧城市的互联网金融平台”的建设地点由杭州市变更为北京和杭州两地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详见公司2016年06月17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专项公告《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2016年09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募筹资金实施主体暨向全资孙公司增资的议案》、《关于全资孙公司杭州鼎有财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拟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为集中公司优势资源,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效实施,提升公司内部运营管理效率,公司计划将“基于智慧城市的互联网金融平台”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汉鼎金服变更至全资孙公司杭州鼎有财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实施。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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