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4
证券代码:300299 证券简称:富春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1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
决定于 2024 年 5 月 15 日下午 2:30 在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道 89 号
C 区 25 号楼 4 楼会议室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
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4 年 5 月 15 日下午 2: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 年 5 月 15 日
其中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 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 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2024 年 5 月 8 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 2024年 5月 8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
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道 89 号 C 区 25 号楼 4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计投票提案:
1.00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
4.00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00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6.00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7.00 《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2024年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 √
8.00 《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年)》 √
9.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议审议通过,其中议案 9 为特别表决事项 ,需经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 东(包 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 股东)表决 单独计票, 并根据 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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