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亚德: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利亚德资讯
2024-04-11 20:21:38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4-12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3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78 名、注册会计师 2,533 名、从业人员
总数 10,730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693 名。

立信 2023 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46.1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4.08 亿
元,证券业务收入 15.16 亿元。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4 月 3 日、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和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
构,聘期一年。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的约定,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3 年度报告工作安排,立信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立信认为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
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就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
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3 年 4 月 3 日,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立信沟通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计
划,包括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人员安排、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审计重点、方案及立信的质量管理体系等相关事项;并对 2023 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听取了立信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

(三)2024 年 4 月 11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2023 年度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关于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