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23
华润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华润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秉持客观、独立、公正的立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独立自主决策,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人员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有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分别为章卫东、赵利、黄华生,占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二)独立董事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在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担任主任委员。
(三)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黄华生先生,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国民主促进会会员,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西北政法学院法学硕士,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曾任中国银行江西省分行法律事务部门负责人、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九江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和南昌市人民检察院等多家司法机关的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江西瀛洪仁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和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及本公司独立董事。
(四)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我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
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会议和4次股东大会。作为独立董事,我在审
议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尤其是重大事项时,与公司及相关方保持密切沟通,细
致研读相关资料,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并就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对所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公司运营实际,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力,以此保障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报告
期内,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出席
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表1:2023年度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情况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
董事姓名 应参加董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缺席董事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事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会次数 自参加董 大会次数
事会会议
黄华生 9 8 1 0 0 否 4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3年度我认真履行职责,作为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积极召集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主持并组织审议相关事项,未有无故缺
席的情况发生。在审议及决策董事会的相关重大事项时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提
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我认为,每次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
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023年度,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2次,审议2项提案。具体情
况见下表:
表2:2023年度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召开日期 会议届次 会议议案
2023 年 3 月 第七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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