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英装备: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蓝英装备资讯
2023-08-28 16:18:13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3-08-29



证券代码:300293 证券简称:蓝英装备 公告编号:2023-039

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继续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中兴华所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能够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并通过实施审计工作,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为保持公司财务审计的稳定性、连续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经综合评估,公司拟继续聘请中兴华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3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1993 年,2000 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

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 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 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

兴华所”)。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院 1 号楼南楼 20 层。首席合伙

人李尊农。



2022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 170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839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463 人。2022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 184,514.90 万元,

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35,088.59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32,011.50 万元;2022 年度上市

公司年报审计 115 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审计收费总额 14,809.90 万元。审计与公司同行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的 A 股上市公司客户共 8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3,602.43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2,000 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3、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所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3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中兴

华所 31 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32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2 次。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丁兆栋:自 1999 年从事审计工作,自 2006

年 12 月至 2014 年 1 月在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自 2014 年 2 月至今在中

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15 年,先后为东软载波、青岛金王、软控股份等公司提供 IPO 审计或年度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倩倩:自 2015 年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5

年,先后为中交建设股份等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杨勇:自 2000 年从事审计工作,自 2013 年至今在中兴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工作,200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15 年,负责审计和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亦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