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2-01-11
华证[2011]XXX 号
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北京华录百纳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声明:本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程敏敏、尹利才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
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
保证本发行保荐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及项目人员情况
(一)保荐机构名称
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或“本保荐机构”)
(二)保荐代表人及其执业情况
华西证券指定保荐代表人程敏敏、尹利才具体负责北京华录百纳影视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华录百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项目的尽职推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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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录百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书
程敏敏和尹利才的具体执业情况如下:
程敏敏先生,经济学硕士,华西证券投资银行总部董事总经理、保荐代表人。
具有 10 年以上投资银行工作经验。曾主持和参与了中青旅配股及非公开发行股
票项目、青岛国信实业业有限公司企业债券发行项目、永太科技 IPO 项目;红星
发展、菲达环保、东百集团股权分置改革项目;清华控股收购诚志股份、中国农
化收购大成股份暨要约收购豁免、新华联控股收购圣方科技、方大集团要约收购
方大特钢等财务顾问项目。
尹利才先生,法学硕士,华西证券投资银行总部质量控制部总经理、保荐代
表人。具有 6 年法学研究与律师执业经历以及近 10 年投资银行工作经验。作为
主要项目人员参与了通化金马配股、江苏申龙 IPO 工作;作为签字保荐代表人完
成了天威保变、宗申动力非公开发行及哈投股份重大资产重组暨股权分置改革和
珠江控股、珠海中富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工作。
(三)项目协办人及其执业情况
华西证券指定于晨光为本次发行的项目协办人。
于晨光的具体执业情况如下:
于晨光先生,经济学硕士,华西证券投资银行总部董事副总经理,2007 年
通过保荐代表人考试。曾主持和参与了北方天鸟 IPO 项目;辽宁成大配股项目、
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顺网科技、抚挖重工、南方水务改制项目。
(四)项目组其他成员
项目组其他成员包括:李原静、赵鲲、李广欣、郝翔、张昊宇。
二、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发行人名称:北京华录百纳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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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录百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书
英文名称: Beijing HualuBaina Film&Tv CO.,Ltd.
注册资本: 45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润生
成立日期: 2002 年 6 月 19 日
股份公司设立日期:2010 年 8 月 18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八大处高科技园区西井路 3 号 3 号楼 5365 房间
(二)发行人经营范围
发行人的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电视剧制作。一般经营项目:影视项
目投资管理、策划;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承办展览展示、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
务)、艺术培训、广告设计制作、舞台设计制作、美术设计制作、资料编辑、翻
译服务、摄影、企业形象策划;租赁、维修;影视服装、器械设备;劳务服务。
(三)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
三、保荐机构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一)本保荐机构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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