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科科技: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公告
荣科科技资讯
2023-10-19 20: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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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10-19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90 证券简称:荣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1

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

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披露的《纪律处分决定》系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以前年度相关违规事项的处罚,处罚结果涉及到公司以及原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时任高管,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以下简称《纪律处分决定》),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纪律处分决定》的主要内容



当事人:



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辽宁省沈阳市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 7甲 3 号;



辽宁国科实业有限公司,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控股股东;



何任晖,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兼总裁;



崔万田,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



经查明,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科科技”)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根据中国证监会辽宁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2 号》 (以下简称《行

政处罚决定书》)、荣科科技于 2022 年 12 月 7 日 披露的《关于对深圳证券交

易所关注函的回复》以及荣科科技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披露的《2022 年年度报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公告



告》,荣科科技存在以下违规担保行为。



1、2020 年 12 月 22 日,荣科科技时任董事崔万田与陈晔、丁志伟签署《投

资合作协议》,荣科科技及荣科科技原控股股东辽宁国科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科实业)为上述投资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 15,000.00 万元。



2、2021 年 6 月 21 日,荣科科技与中汇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汇传媒)、

国科实业签订《保证合同》,约定荣科科技为国科实业对中汇传媒的 1,062.97 万元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3、2021 年 7 月 21 日,荣科科技与崔万田、中汇传媒签订《协议书》,约定

荣科科技为崔万田对中汇传媒 1,520.00 万元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4、2021 年 10 月 19 日,国科实业拟受让成都志诚艺邦商贸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志诚艺邦”)全部股权,出让方要求国科实业、荣科科技为盘锦捷能实业有限公司在盘锦银行兴建支行的 23,000.00 万元贷款展期提供连带担保责任。



荣科科技未对前述 4 笔担保事项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截至目前,荣科科技前述担保责任均已解除。



荣科科技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

第 1.4 条、第 5.1.1 条、第 7.1.14 条、第 7.2.13 条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第 7.2.3 条的规定。



荣科科技原控股股东国科实业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月修订)》第 1.4 条、第 4.3.2 条第一项、第二项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2020 年修订)》第 4.1.1 条、第 4.2.7 条的规定,对上述 4 笔违规担保

负有责任。



荣科科技原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兼总裁何任晖,未能恪尽职守、履行忠实

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第 1.4 条、

第 4.2.2 条、第 4.3.2 条第一项、第二项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第 4.1.1 条、第 4.2.7 条的规定,对上述 4 笔违规担保负有责任。

荣科科技原董事崔万田未能恪尽职守、履行忠实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创业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公告



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第 1.4 条、第 4.2.2 条第一款第一项、

第五项、第六项的规定,对上述第一笔、第三笔违规担保负有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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