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1
2021 年度审计报告
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
影响已消除的审核报告
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3]110Z0106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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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度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涉
1 1-2
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审核报告
2021 年度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涉
2 3-4
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外经贸大厦 15 层/922-926(10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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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mail:bj@rsmchina.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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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度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
已消除的审核报告
容诚专字[2023]110Z0106 号
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科科技)
董事会编制的《关于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的无
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
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审核报告仅供荣科科技 2021 年度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涉及
事项影响已消除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由于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
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二、董事会的责任
荣科科技董事会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编制《带
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保证其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荣科科技董事会的责任。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荣科科技董事会编制的《带强调事
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发表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
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
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
审核工作。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有关资料与文件、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荣科科技董事会编制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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