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德曼: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志谦)
利德曼资讯
2024-03-27 19:2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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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3-28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张志谦
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本人在 2023 年度担任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认真、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独立、客观、公正参与决策,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会议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智囊作用,积极为公司稳定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努力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年度本人履职情况进行报告:

一、基本情况

本人张志谦,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 年出生,1992年 6 月毕业于原北京医科大学医学遗传学专业,获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自 1992 年 7 月在北京医科大学临床肿瘤学院(现北京大学临床肿瘤学院、北京大学肿瘤医院、北京肿瘤医院)暨北京市肿瘤防治研究所任职,历任实习研究员、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研究员、副教授、教授、科室副主任、主任。期间曾赴纽约州立大学布法罗分校、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梅欧诊所进行访问或博士后研究。1994 年 6
月获北京医科大学肿瘤学博士学位(在职)。2016 年 6 月-2021 年 5
月兼任重庆医科大学检验医学院教授。2021 年 11 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内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1次股东大会,本人均列席参会。

2、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5次董事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会议 总计 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名称 次数 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未出席

董事会 5 5 5 0 0 否

2023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履行了董事勤勉尽责的义务。在召开会议之前,本人能够及时获取会议审议所需要的资料和信息,全面了解公司运营情况,以便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好前期的准备工作;在会议上,本人基于独立判断立场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会议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会后,本人仍持续关注决议落实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积极作用。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及履职情况

1、在提名委员会中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召集人和委员,按照《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北京利德曼生化股
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规定,主持提名委员会日常工作。2023 年,公司不存在需要召开提名委员会审议的事项。
2、在战略委员会中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委员,严格按照《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规定,积极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积极参与公司内部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本人能够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收到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相关资料;在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本人能够及时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四)年度内发表独立意见和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要求,诚信、勤勉、公正、客观地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议。在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做出决策前,根据相关规定审核了如下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1、2023 年 3 月 15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对《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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