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德曼: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安娜)
利德曼资讯
2024-03-27 19:2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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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3-28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安娜
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本人在 2023 年度担任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期间,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认真、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独立、客观、公正参与决策,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会议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智囊作用,积极为公司稳定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努力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度本人履职情况进行报告:

一、基本情况

本人安娜,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
留权,本科学历,律师。2001 年 1 月至 2021 年 4 月就职于广东南国
德赛律师事务所,历任律师、合伙人、高级合伙人、管委会副主任。2021 年 5 月至今就职于北京金诚同达(广州)律师事务所,担任高级合伙人、执行委员会委员。2021 年 11 月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内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1次股东大会,本人均列席参会。

2、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5次董事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会议 总计 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名称 次数 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未出席

董事会 5 5 5 0 0 否

2023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履行了董事勤勉尽责的义务。在召开会议之前,本人能够及时获取会议审议所需要的资料和信息,全面了解公司运营情况,以便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好前期的准备工作;在会议上,本人基于独立判断立场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会议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会后,本人仍持续关注决议落实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积极作用。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及履职情况

1、在审计委员会中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规定,积极参与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2023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 4 次会议,本人亲自出席全部会议。听取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汇报,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在会上,本人认真审议了相关议案或事项,并提出建议、发表意见。


2、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召集人、委员,按照《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负责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工作。2023 年度共计召开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并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年度考核提出建议并发表意见,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和委员的职责。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积极参与公司内部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本人能够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收到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相关资料;在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本人能够及时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四)年度内发表独立意见和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要求,诚信、勤勉、公正、客观地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议。在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做出决策前,根据相关规定审核了如下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1、2023 年 3 月 15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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