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25
证券代码:300287 证券简称:飞利信 公告编号:2024-029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此次服务分两批实施,服务期为乙方负责提供的服务通过甲方验收后 60个月,合同收入将在服务期内根据履约情况分期确认,此次业务将为客户提供超过 4000P 算力租赁服务。
2、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合同标的额较大且周期较长,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还需签订采购协议/订单,可能存在因政策因素、市场环境、恶劣天气、贸易限制、 客户需求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合同不能或部分不能执行影响收益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的影响:本合同若顺利履行预计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根据合同要求以及企业会计准则在相应的会计期间确认收入,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情况需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一、合同签署情况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议案》,拟与某人工智能头部企业(以下简称“甲方”)签署《云服务意向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1,084,770,000 元(含税)。
本次签署的合同属公司日常经营重大合同,已需经过公司董事会审议,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签署的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 10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2 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方的履约能力进行分析判断。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某人工智能头部企业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网络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基础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否
2、类似交易情况:最近三年公司未与交易对手方发生类似交易情况。
3、履约能力分析:某人工智能头部企业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合同履行的付款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各方权利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本协议签订且服务在首月交付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协议所展示的服务说明、技术规范等内容向甲方提供服务。
2. 甲方订购乙方的服务后,在服务期限内甲方可享受本协议项下约定的基础服务(已包含在报价中)。除此之外乙方提供其他付费的增值服务的,经甲方书面确认签署补充协议后按月结算。
3. 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支付相应服务费用。
4. 甲方对自己存放在乙方云平台上的数据以及进入和管理乙方云平台上各类产品与服务的口令、密码的完整性和保密性负责。因甲方维护不当或保密不当致使上述数据、口令、密码等丢失或泄漏所引起的损失和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5. 甲方须依照《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网地址(IP)、域名等,国家有关机关依法查询时应配合提供。甲方将承担未按规定保留相关记录而引起的相应法律责任。
6. 为了数据的安全,甲方应负责甲方数据的备份工作。乙方的产品或服务可能会为甲方配置数据备份的功能或工具,甲方负责操作以完成备份。甲方应对甲方的用户业务数据的来源及内容负责,乙方提示甲方谨慎判断数据来源及内容的合法性。甲方将承担因甲方的用户业务数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国家政策而造成的相应结果及责任。
7. 甲方理解并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秘密受法律保护,甲方有保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秘密的义务;甲方使用乙方服务应遵守相关保密法律法规的要求,并不得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秘密的安全。
8. 甲方理解并同意,甲方因自身业务需要在乙方云平台上存放数据,甲方对这部分数据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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