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26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7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温州宏丰合金有限公司、温州宏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温州宏丰金属基功能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温州蒂麦特动力机械有限公司、乐清宏丰焊料有限公司、温州宏丰特种材料有限公司(原温州新科特种材料有限公司)、HongfengElektrowerkstoffe GmbH(中文名:宏丰电工材料(德国)有限责任公司),Hongfeng Composite Materials Corp.(中文名:宏丰复合材料公司(美国)),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2、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信息系统与沟通、控制活动、对控制监督;
(1)控制环境
1)对诚信和道德价值观念的沟通与落实
公司制定了员工手册,向员工传达了公司的企业文化理念。公司以“诚信至上,科技至上,质量至上,用户至上”为宗旨,遵循“宏扬广大,丰硕共享”的经营理念,“实事求是,发展才是硬道理” 为立足起点,坚持以高性能电接触功能复合材料的研发和生产为主营方向,通过优势互补,在高性能电接触功能复合材料领域深入开展国内、国际高端科技交流与合作。
2)对胜任能力的重视
公司制定了《人事管理制度》、《人事任免制度》、《部门职责内容》、《考勤管理制度》、《招聘流程》、《关于绩效奖考核的方案》等相关制度文件,对员工的招聘、录用、考核、薪酬等作了详细规定。公司不仅为员工提供了良好的工作环境、福利待遇,更重视员工的精神文化生活,不断改善生产与生活环境,尊重关心每一位员工,积极实施职业健康安全保障体系,保证员工的职业健康安全;推行员工职业生涯设计,开始加大培训力度,一线员工岗位定期培训,大学生英语培训等。坚持以新知识、新理论、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紧密结合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和技术创新,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学习,提高了专业技术人员的创新意识以及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治理层的参与程度
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制度文件,对公司治理层的人员组成、职责权限、决策程序、议事规则等作了明确规定。自股份公司成立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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