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26
证券代码:300283 证券简称:温州宏丰 编号:2018-025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向子公司无偿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控股股东陈晓先生及其关联方陈林驰先生拟向各子公司无偿提供合计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资助期限为两年。子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有效期内、在资助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
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关联董事陈晓、林萍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投票赞成该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向子公司无偿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鉴于陈晓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陈晓先生为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构成关联交易,但因免收利息,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陈晓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总裁,截止本公告日陈晓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42,118,650股,占公司总股本58.43%,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为满足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控股股东陈晓及关联方陈林驰无偿向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因此,本次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陈晓及陈林驰拟向子公司无偿提供财务资助,资助金额合计不超过15,000万元;
2、本次财务资助的有效期限为两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计算。子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有效期内、在资助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
3、本次财务资助系交易双方自愿协商的结果,免收利息。
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陈晓及陈林驰向子公司无偿提供财务资助,体现了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对子公司的支持,有利于提高子公司融资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有利于改善公司资金结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直接与关联方陈晓先生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0万元。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主要是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支持子公司的经营发展,控股股东本次对公司的财务资助事项,为无偿提供财务资助,交易遵循了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未影响公司独立性。同意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子公司的支持,既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同时也改善了公司资金结构,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按有关规定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及会议决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该项关联交易。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与独立意见;
3、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4、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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