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24
证券代码:300282 证券简称:汇冠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7
北京汇冠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汇冠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8年3
月3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了《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
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25),于4月16日发布了《关于2017年度股
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暨 2017 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公告编号:
2018-035)。现将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安排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北京汇冠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7年度
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8年4月27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4月26日-2018年4月2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4
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4月26日下午15:00至2018年4月27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8年4月19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7、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21号楼汇冠大厦五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1:关于公司2017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议案
议案2:公司2017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3:公司2017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4: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5: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议案6: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17年度薪酬的议案
议案7: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8:关于增补公司监事的议案
议案9: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及经营范围的议案
议案10: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1至议案8已经公司2018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
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9和议案10已经公司
2018年4月1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2018年3月30日、2018年4月1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三、议案编码
表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编码
备注
议案编码 议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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