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冠股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ST三盛资讯
2018-01-05 18:3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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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1-06

证券代码:300282 证券简称:汇冠股份



北京汇冠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



二〇一八年一月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北京汇冠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系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汇冠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2、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良好预期,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3、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包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在职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中高层管理人员、其他核心骨干员工,总人数不超过20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员工变动情况、业绩情况,对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名单和权益分配方式进行调整。



4、本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5,000万元,份额上限为5,000万份,



每份份额为1.00 元。单个员工必须认购10,000份额的整数倍份额,且最低认购



金额为1 万元(即1 万份),持有人按照认购份额缴纳认购资金。员工持股计划



参加对象认购本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其合法薪酬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5、本期持股计划设立后将委托具备资产管理资质的信托公司进行管理,并全额认购其设立的信托计划。该信托计划规模上限为人民币10,000万元,信托计划设置优先级份额和次级份额,员工持股计划认购信托计划的次级份额,同时配资借款认购信托计划的优先级份额。公司将跟据员工持股计划的实际认购情况,同信托公司最后商定该信托计划的优先级份额和次级份额的具体比例,该比例的上限不超过2:1。



6、集合信托计划由金融机构进行托管,托管资金用于购买信托机构设立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该信托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包括但不限于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竞价交易)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汇冠股份股票。公司控股股东福建卓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或者实际控制人林荣滨先生指定的关联公司对信托计划提供补仓及差额补足义务。



7、参与人根据其绩效考核结果对员工持股计划获得的次级收益进行分配。



其中次级收益指在归还优先级份额本金、优先级份额预期收益及公司控股股东借款后的剩余部分收益。



8、以本员工持股计划规模上限10,000万元及2018年1月5日收盘价18.67



元/股测算,集合信托计划所能购买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535.62万股,即不超



过公司现有股本总额的2.15%。最终标的股票的购买数量和均价目前还存在不确



定性,最终持有的股票数量和均价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



9、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股票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任一持有人



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员工



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10、集合信托计划以二级市场购买(包括但不限于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竞价交易)等法律许可的方式取得并持有标的股票。股东大会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后6 个月内,集合信托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包括但不限于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竞价交易)等法律许可的方式完成标的股票的购买。



11、公司制定并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前,将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征求员工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出本员工持股计划并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审议且无异议后,公司将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员工持股计划必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12、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13、公司后续将根据规定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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