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282:*ST三盛关注函
*ST三盛资讯
2024-04-11 09:3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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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11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关于对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
关注函(五)

创业板关注函〔2024〕第 66 号
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5日晚间,你公司披露称公司拟再次将2023年年审机构由深圳旭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深圳旭泰)变更为北京兴荣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北京兴荣华),我部于 2024 年 3 月 25 日向你公司发
出《关注函(四)》(创业板关注函〔2024〕第 54 号)就公司与深圳旭泰的分歧以及是否涉嫌购买审计意见;深圳旭泰已开展的审计工作,北京兴荣华的执业能力、独立性、沟通情况,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控股股东全部股份被冻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接连离任,互动易回复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完整等问题要求你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予
以核实说明。你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晚间进行了回函,
有关事项对投资者影响重大,我部对此表示高度关注。请你
公司及中介机构核实并说明以下事项。

1.关于年审会计师、律师、评估机构未及时发表核查意 见、公司未完整回复

截至目前,你公司年审会计师仍未对我部前期发出的关
注函〔2024〕第 30 号、第 34 号、第 45 号发表明确意见,
你公司律师仍未对我部前期发出的关注函〔2024〕第 30 号、
第 34 号、第 45 号发表明确意见,你公司评估机构仍未对我
部前期发出的关注函〔2024〕第 45 号发表明确意见。你公 司及中介机构未就关注函〔2024〕第 54 号中的问题“关于 公司与深圳旭泰的分歧以及是否涉嫌购买审计意见”之(4)(5)、“关于深圳旭泰已开展的审计工作”、“关于审计委 员会、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之(2)(3)、“关于控股股东 全部股份被冻结”、“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接连离任” 之(2)(3)予以完整回复。有关事项对投资者影响重大。 请说明你公司与深圳旭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北京 兴荣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律师、评估机构是否存 在重大分歧,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请你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前提交并披露公司对前述关注函的回复意见以及中 介机构对前述关注函的核查意见,如未能完整回复,请说明 原因并披露公司及中介机构就核查及回复关注函各项问题 已开展的具体工作及具体进展。

2.关于北京兴荣华的独立性以及拟实施的审计程序是 否有效

我部前期已向你公司发函称,公开信息显示,闭环资金
的参与方深圳麓丰水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麓丰)与间 接持有你公司控股股东福建卓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卓丰投资)72.79%股份的深圳市太力科新能源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力科)注册地址相近。深圳麓丰与 麻栗坡天雄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雄新材)转让方湖 南大佳的股东深圳大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大 佳)具有相同的联系电话及邮箱。有媒体报道称,经实地走 访金中环国际商务大厦,太力科的工商登记地址为一家美睫 店,深圳麓丰的工商登记地址为一家健身工作室,深圳大佳 的工商登记地址不存在。关注函回函显示,公司向控股股东 卓丰投资发函但未收到回函。

此外,关注函回函显示,北京兴荣华的推荐人未知。董 事张锦贵针对问题“董事会成员与北京兴荣华、项目成员等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发表意见为“否,本人保证个人没有跟 北京兴荣华和项目成员有任何关系,不能保证其他董事及审 委会成员有没有关系”;针对问题“公司与北京兴荣华是否 就审计意见等做出相关约定或利益安排、是否存在其他协议 安排”发表意见为“否,但是本判断是建立在公司总经理董 事长和审计委员会提供信息和审议结果的基础上”。

(1)你所在《关于〈关于对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的关注函(四)〉(创业板关注函〔2024〕第 54 号)相 关问题的回复》针对资金占用、违规担保事项拟实施的审计 程序包括“访谈公司财务负责人,取得承诺,说明是否管理 层凌驾内控的情形”,请你所具体说明你所为应对管理层凌
驾于控制之上的风险而设计和实施的全部审计程序的性质、 时间安排和范围,有关审计程序是否有效,拟获取的审计证 据是否充分、适当,是否足以应对财务报表层次和认定层次 的重大错报风险,是否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41 号——财务报表审计中与舞弊有关的责任》(以下简称《1141 号准则》)第三十三条至第三十六条及《1141 号准则》 应用指南的有关规定。

(2)请你所结合我部前期发函及媒体报道情况,对公司 收购天雄新材 51%及 39%股权、锰渣库、变电站等交易是否 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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