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三盛:关于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的第五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ST三盛资讯
2024-04-03 17:2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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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03


证券代码:300282 证券简称:*ST三盛 公告编号:2024-043
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的第五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股票可能触及终止上市的情形(财务类终止上市情形),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报告被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自2023年5月4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三盛”变更为“*ST三盛”。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10.3.10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可能触及的财务类终止上市情形如下图所示:

是否适用

具体情形

(对可能触及的打勾)

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
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
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
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



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
完整的年度报告。

2、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10.3.4“上市公司因出现第10.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应当在其股票被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的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发布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披露该年年度报告前至少再发布两次风险提示公告。”的规定。同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3年12月修订)》的规定:“为提升风险揭示效果,财务类退市风险公司应当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司应当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报告被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包括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商誉减值、持续经营、其他应收款的商业实质及可收回性、证监会立案调查事项。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披露前述导致无法表示意见事项的影响是否消除。

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形,其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股票自2023年4月28日(星期五)开市起停牌1天,将于2023年5月4日(星期四)开市起复牌。同时,公司股票自2023年5月4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三盛”变更为“*ST三盛”。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及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
028)。

二、重点提示的风险事项

(一)资金占用、违规担保事项尚未完全解决

资金占用、违规担保事项尚未完全解决,具体详见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进展公告。

(二)公司被三次立案调查


1、2022年11月2日,公司与公司时任董事长林荣滨先生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42022031号、证监立案字0142022030号),因公司与时任董事长林荣滨先生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目前公司与公司时任董事长正在被立案调查中;公司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3]19
号),并于2023年12月13日披露了《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6);公司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11号),并于2023年12月29日披露了《关于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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