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三盛: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2024〕第30号的回复公告
*ST三盛资讯
2024-03-06 22:3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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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3-06


证券代码:300282 证券简称:*ST 三盛 公告编号:2024-019
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2024〕第30号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部分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一、全体董事对上述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的确认意见:

董事长戴德斌:确认

董事唐自然:刚看到,确实时间太紧,无法细看,加之专业的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正在进行核查,尚无明确的意见,因此现在很难确认公司回复的准确完整及没遗漏。现对 3 0 号关注函第二问即关于部分资金占用还款及购买资产付款涉嫌构成资金闭环问题本人无法判断,仍坚持聘请独立的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专项审计,做出结论。等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作出相关核查明确的结论后本人再作书面的确认及异议意见,以书面意见为准。

董事张锦贵:因时间太紧,无法确认。关于“30 回”,整个回复后面部分
客观陈述相关问题,本人没有疑问。前面部分,特别是第 2 点和第 3 点,交易所要求会计师和评估机构出具专业意见的,均未出具,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结论也还没有出来,本人无法确认关于还款与购买资产付款是否构成闭环的回复,关于公司收购资产相关问题的回复,本人无法确认其真实、准确和完整。

独立董事谭柱中:确实时间太紧,暂无法准确回答,等仔细了解情况后,书面回答为准。

独立董事范茂春:确认

二、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盛教育”或“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1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管理部《关于对三盛智慧教育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4〕第 30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现公司就《关注函》回复如下:

1.关于公司与年审会计师仍未签署《审计业务约定书》

回函显示,深圳旭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深圳旭泰)“尚未与公司签署《审计业务约定书》,深圳旭泰所将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执业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独立开展相关工作,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获取银行回单、函证、检查合同协议等我们认为的审计程序,取得客观公正的审计证据,
最晚于 2024 年 3 月 5 日前回复核查意见”。

请你公司和深圳旭泰分别说明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议案后且距离年报出具日不足 3 个月时间的情况下,双方仍未签约的具体原因,是否涉及双方对相关事项的不同意见,双方之间是否存在争议,公司是否就深圳旭泰提供所需的审计证据,深圳旭泰是否勤勉尽责,是否具备承接公司年审业务的执业能力,公司是否存在无法按期披露经审计年度报告从而导致退市的风险。

公司回复: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深圳旭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深圳旭泰”)为公司 2023 年度审
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24 年 1 月 18 日,2024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和深圳旭泰已经就《审计业务约定书》有关协议约定条款提请公司法务审议。2024 年 1 月,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张国全离职、深圳旭泰进行内部决策,加之 2024 年 2 月农历春节等因素叠加延长了签约的时间。公司与深圳旭泰不涉及双方对相关事项的不同意见,双方之间不存在争议。

深圳旭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未与公司签署审计业务约定书。公司正在积极与审计机构沟通上述事宜。


公司存在无法按期披露经审计年度报告从而导致退市的风险。

深圳旭泰回复:

本所会计师正在核查,将在核查完毕后及时回复明确意见。待公司收到核查意见后,将及时披露。

2.关于公司部分资金占用还款及购买资产付款涉嫌构成资金闭环

你公司回函显示,深圳麓丰代你公司资金占用方湖南省泓坤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泓坤)、深圳金环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环商贸)分别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2023 年 12 月 25 日偿还资金占用款合计 2.0 亿元;2023 年
12月26日,你公司控股子公司麻栗坡天雄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雄新材)向深圳麓丰水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麓丰)支付 2.09 亿元用于购买锰渣库、110KV 变电站两项资产。前述交易中,深圳麓丰同时作为资金的收款方及付款方,金额高度相近。然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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