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9-14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作为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金明精机”)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金明精机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671号)核准,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5,832,849股,发行价格为12.8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61,168,766.63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49,024,541.53元,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7年8月16日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广会验字[2017]G16044510110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确认。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根据《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及《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2018-005),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额(万元) 募集资金投入额(万元)
1 特种多功能膜智慧工厂建设项目 46,014.22 16,426.36
2 农用生态膜智能装备建设项目 16,200.00 11,362.73
3 云端大数据智慧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10,588.16 7,643.49
4 补充流动资金 15,184.30 9,469.87
合计 87,986.68 44,902.45
公司募投项目实施正在有序进行中,由于项目建设具有阶段性,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处于暂时闲置状态。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17年10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可循环滚动使用。上述事项业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鉴于前次审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期限即将到期,公司决定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尚未到期余额为16,000.00万元。
四、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特种多功能膜智慧工厂建设项目”、“农用生态膜智能装备建设项目”、“云端大数据智慧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根据募投项目投资计划和实际进展,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产品期限在一年之内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金融机构(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理财产品和国债逆回购投资,有利于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三)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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