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安森: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梅安森资讯
2024-11-15 18:3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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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11-16


证券代码:300275 证券简称:梅安森 公告编号:2024-089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安森”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 11 月 1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九人,实际出席董事九人(董事马焰,独立董事张为群、杨安富、程源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归属情况,董事会同意新增股本 2,423,260 股,新增注册
资本 2,423,260 元。公司总股本将由 302,265,848 股变更为 304,689,108 股,注
册资本将由 302,265,848 元变更为 304,689,108 元。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指定专人办理相关变更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下简
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以及公司2022年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详见《公司章程》(2024年11月修订)。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指定专人办理相关章程备案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司《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4年11月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4年11月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
范》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详见《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4年11月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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