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15
证券代码:300275 证券简称:梅安森 公告编号:2024-034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金小汉、刘航、郑海江、冉华周、胡世强、张亚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安森”或“公司”)董事、副总裁金小汉持有公司股份813,760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的0.2713%,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4年6月5日至2024年9月4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203,440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的0.0678%。
2、公司董事、副总裁刘航持有公司股份368,000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的0.1227%,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4年6月5日至2024年9月4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92,000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的
0.0307%。
3、公司董事、副总裁、财务负责人郑海江持有公司股份291,200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的0.0971%,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4年6月5日至2024年9月4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72,800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的0.0243%。
4、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冉华周持有公司股份374,400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的0.1248%,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4年6月5日至2024年9月4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93,600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的0.0312%。
5、公司副总裁胡世强持有公司股份179,840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的0.0600%,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4年6月5日至2024年9月4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不超过44,960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的0.0150%。
6、公司副总裁张亚持有公司股份117,760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的0.0393%,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4年6月5日至2024年9月4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9,440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的0.0098%。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5月14日收到金小汉、刘航、郑海江、冉华周、胡世强、张亚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金小汉在公司担任董事、副总裁职务,持有公司股份813,760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的0.2713%。
2、刘航在公司担任董事、副总裁职务,持有公司股份368,000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的0.1227%。
3、郑海江在公司担任董事、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职务,持有公司股份291,200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的0.0971%。
4、冉华周在公司担任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职务,持有公司股份374,400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的0.1248%。
5、胡世强在公司担任副总裁职务,持有公司股份179,840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的0.0600%。
6、张亚在公司担任副总裁职务,持有公司股份117,760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的0.0393%。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金小汉
(1)本次减持股份的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本次减持股份的来源:股权激励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3)本次减持股份的数量、方式及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的比例: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03,440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的0.0678%。
(4)本次减持股份的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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