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3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本人张磊被选举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独立、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参加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并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现将2023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张磊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年12月出生,本科。2005年起专职在中国电源学会从事电源行业服务和研究工作,历任会展部主任、办公室主任、副秘书长,现任中国电源学会秘书长、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2023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8次,股东大会会议2次,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
应参加董 董事会次 参加董事会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次未亲自参 东大会
事会次数 数 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加董事会会 次数
议
6 2 4 0 0 否 1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独立董事诚信、勤勉义务,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予以认真审议,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和运作情况,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本人认为,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
独立董事提出专业、独立的意见和建议。本人对公司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二)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开会议10次,本人积极参加相关会议,其中2次审计委员会会议、2次薪酬和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出席了相关会议。
1、薪酬和考核委员会
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召集和主持了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各次会议,对公司股权激励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薪酬和考核委员会的职责。
2023年度本人参加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审议《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3 年 11 月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 同意议案内容,并同意
29 日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将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
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审议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3 年 12 月 审议《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 同意议案内容,并同意
15 日 案》 将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
2、审计委员会
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参加审计委员会各次会议,认真听取了公司审计督查部的审计工作报告并进行了指导,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和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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