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3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电源”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阳光电源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1年8月1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34号)核准,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注册申请。根据发行结果,本次最终发行对象为18名,发行价格为128.00元/股,发行股数为28,418,634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637,585,152.00元,扣除相关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4,439,021.64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623,146,130.36元。以上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9月24日到账,并由容
诚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 出 具 的 容 诚 验 字
[2021]230Z0207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内容以及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全球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8,710.09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投资规模 募集资金承诺投 调整后投资总额
号 资总额
1 年产100GW新能源发电 245,187.00 241,787.00 240,343.09
装备制造基地项目
2 研发创新中心扩建项目 64,970.00 63,970.00 63,970.00
3 全球营销服务体系建设 49,835.00 49,835.00 41,124.91
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8,166.52 8,166.52 8,166.52
合计 368,158.52 363,758.52 353,604.52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募投项目“年产100GW新能源发电装备制造基地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项目名称 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 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
状态日期(调整前) 状态日期(调整后)
年产100GW新能源发电装备制造基地项目 2024年4月30日 2025年6月30日
(二)募投项目延期的主要原因
“年产100GW新能源发电装备制造基地项目”募集资金到账以来,公司积极推进该项目的建设与实施工作,截至2023年12月31日,项目投资进度达到63.95%,已完成厂房建设和大部分设备产线布局。由于实际建设过程中受项目规划设计布局调整、项目实施地周边建设环境、设备调试进度及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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