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佳医疗(300273)的投资者包括投资机构于实施日2020年1月2日至揭露日2022年1月19日之前买入,并且在揭露日2022年1月19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因虚假陈述行为造成的揭露日以后的投资损失,上市公司应予以赔偿。无论是否解套,均有权就自己在上述期间的亏损提起诉讼,最终获得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