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建光电: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增持计划的公告
联建光电资讯
2018-07-03 19:40:37
  • 点赞
  • 19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8-07-04


证券代码:300269 证券简称:联建光电 公告编号:2018-094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增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29日接到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王峰及财务总监王广彦的通知:随着公司战略由外延式并购转向着重抓内生协同发展,建立了集团化的管理平台,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王峰及财务总监王广彦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的信心,拟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六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主体

增持主体名称: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王峰、财务总监王广彦

已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及比例:截至目前,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王峰、财务总监王广彦未持有公司股份

2、增持原因:随着公司战略由外延式并购转向着重抓内生协同发展,建立了集团化的管理平台,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王峰、财务总监王广彦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的信心所做出的决定。

3、增持方式:根据市场情况,通过个人账户或证券、信托等资产管理计划等以有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实施。

4、增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六个月内择机增持。

5、增持金额或数量: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王峰:100-500万元(人民币,下同);财务总监王广彦:100-500万元。

6、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本次增持价格将根据其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判断,并结合二级市场情况,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7、增持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二、其他相关事项的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规定。

2、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王峰、财务总监王广彦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和增持计划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王峰先生、王广彦先生签署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7月3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