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9-30
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减少为并购基金优先级资金提供担保金额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减少为并购基金优先级资金提供担保金额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减少为并购基金优先级资金提供担保金额的事项。
二、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包括子公司)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非关联股东利益及所有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中关于公司(包括子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增加至不超过43,000万元人民币的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王健_____________ 许中缘_____________ 左田芳____________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