尔康制药:关于全资孙公司不动产权处置的公告
尔康制药资讯
2023-06-02 17: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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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6-02



证券代码:300267 证券简称:尔康制药 公告编号:2023-023

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孙公司不动产权处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孙公司不动产权处置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湘易康制药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益阳大通湖苏易康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易康”)拟对其不动产权进行处置,由大通湖区土地储备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土储交易中心”)收储,苏易康与土储交易中心签署《不动产权收储补偿协议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土储交易中心拟对苏易康名下40,000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9,826.86平方米的地面建筑物进行收储,该地块为工业用地。经双方协商,收储价格为人民币2,000万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涉及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需经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名称:大通湖区土地储备交易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30904743189051C



法定代表人:王润玲



住所:湖南省益阳市大通湖区河坝镇



宗旨和业务范围:为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提供管理服务,负责土地储备、土

地开发、土地出让、地产交易等工作。



土储交易中心为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具备履约能力,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资产名称:苏易康名下40,000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9,826.86平方米的地面建筑物



不动产权所处位置:湖南省益阳市大通湖区



不动产权证号:湘(2021)大通湖区不动产权第0002486号



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



土地使用权人:益阳大通湖苏易康制药有限公司



交易金额:经评估,土地使用权面积为40,000平方米,评估价格为人民币1,328万元;地面建筑物面积为9,826.86平方米,评估价格为人民币860.83万元。两项评估价格合计2,188.83万元。以评估机构的评估价格为依据,报经大通湖区管委会同意,双方协商确定本次收储价格合计人民币2,000万元。



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以及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大通湖区土地储备交易中心



乙方:益阳大通湖苏易康制药有限公司



经益阳市大通湖区管委会批准,因招商引资项目需要,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收储乙方不动产权补偿(含地面建筑物补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根据乙方提供的产权书证材料,结合法律、法规及政策确定的标准,经甲乙双方核对,对乙方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地上建筑物面积情況确认如下:



土地权益人:益阳大通湖苏易康制药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面积40,000平方米,地面建筑物面积为9,826.86平方米,现该地块用途为工业用地。



2、以评估机构的评估价格为依据,报经大通湖区管委会同意,双方协商确定本次收储补偿金额,具体如下:



土地使用权及地面建筑物收储补偿:(1)收储地面建筑物面积9,826.86平方米,评估价格为人民币8,608,329元;(2)收储土地使用权面积为40,000平方米,评估价格为人民币13,280,000元。



两项评估价格合计:21,888,329元。收储价格为人民币20,000,000元。



3、甲方同意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向乙方支付补偿价款:



(1)双方签订协议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收储价款的60%,即

12,000,000元;



(2)乙方办理不动产证注销手续后三个工作日,甲方向乙方支付收储价款的40%,即8,000,000元。



4、本次收储该宗土地所产生的测绘和评估费用由甲方承担。



5、乙方在此承诺保证:乙方配合办理不动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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