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光线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志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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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 17:5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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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4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 2023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管理办法》等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23 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任职情况

本人刘志耕,1963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历任江苏省如皋市税务局专管员、江苏省南通市审计师事务所副主任、江苏省南通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副秘书长、中共南通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副书记。现任江苏四维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 年
12 月至 2023 年 12 月任本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12 月 29 日起本人不再担任公
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本人已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报告期内本人是否满足独立性要求进行自查,并向董事会提交了自查报告。经自查,本人符合相关规定对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3 年度,董事会共召开会议 11 次,本人需出席 10 次,均亲自出席,没

有缺席会议的情况发生。本人本着独立、审慎、尽责的原则,充分做好准备工作,

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结合个人的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并经过客观谨慎的思考,认为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以谨慎的态度对所有议案行使表决权,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 3 次,本人需列席 2 次,均列席参加。在

股东大会上,本人积极听取与会各方提出的问题和建议,以便更好地履行作为公

司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本人认为,2023 年度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

经营决策事项等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审议事项及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本人对 2023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未提出异议,均投出了赞成票,

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及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意见的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地了解和查验公司的经营活动情况,基于独立立场,

对 2023 年度相关董事会议案及事项,与其他独立董事共同或通过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事项 意见

第五届董事 2023 年 2 1、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的独 同意
会第二十六 月 9 日 立意见;

次会议 2、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

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调整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 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第五届董事 2023 年 4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 同意
会第二十七 月 24 日 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次会议 2、关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4、关于《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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